通知公告
中国林科院生态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25-03-19 点击数:


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成立生态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生态所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2、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在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等考核环节。复试小组主要包括复试专家、秘书、纪检监察人员等,复试专家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二、复试时间及地点

1.第一志愿考生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专业:3月27日上午9:00 荒漠化所110会议室

风景园林专业:3月27日下午2:00 湿地所321会议室

林业专业:3月27日下午2:00 湿地所321会议室

2.调剂考生:预计4月8日起,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复试时间或地点有变动,复试工作人员会逐一通知到考生本人。

三、复试比例和名单

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将在符合“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和计划情况,进行差额复试,生源充足的专业差额比例为120%-300%。

第一志愿复试名单由我院研招办审核通过后,统一在研究生部官网对外公示。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后续另行通知。

四、复试形式

2025年我所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材料审核+面试”线下复试的形式;现场复试过程采用“现场资格审核+考生身份确认+面试+专家独立判分、成绩合成、确定复试结果”的复试过程。

五、复试资格审查

(一)材料审核

考生提交复试材料清单及提交方式、时间: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准考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从学信网下载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2)应届生须提交从学信网下载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3、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的《中国林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和复试知情承诺书》扫描件。

4、考生本人政审表扫描件(需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印章)。

5、个人简历PDF电子版(命名:姓名+报考专业+个人简历

6、补充材料

1)考生自荐信(考生本人签字)扫描件;

2)毕业论文;

3)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

4)专家推荐信扫描件;

5)获奖证书扫描件;

6)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正式面试2个工作日以述审查材料电子版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报考专业+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后五位”命名文件名和邮件主题发送至wuyaqi_1996@163.com经通知,逾期不提交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7、说明: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考生需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资格审查提交材料的纸质版邮寄到我所。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行政楼吴老师,联系电话010-62889058

六、复试过程及要求

考生应按照我所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现场面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工作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以面试开始时间为准迟到30分钟以上或复试过程中未经工作人员同意擅自离开或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影音资料由我所保存12个月备案。

1)现场资格审核及身份确认

时间:各专业复试开始前半小时

地点:各专业复试会议室

考生应当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签字后的《中国林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和复试知情承诺书》,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核验过程中,考生应认真阅读复试考场规则及要求,并在复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一经发现违纪现象,立刻取消复试资格。

2)面试(外语口试、专业知识、综合素质)

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含外语)、综合素质和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三部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面试中进行。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面试过程,专家组成员全部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面试时考生进行5分钟个人介绍(PPT),专家组现场提问,考生现场答辩,每位考生面试总时长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满分为1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的考查,政审表原件(加盖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印章)须在复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邮寄到我所。

七、成绩评定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成绩=面试成绩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注:该总成绩计算办法适用于一志愿复试生和调剂复试生。

八、拟录取

进入复试且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复试结束一周内,我所上报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结果至中国林科院研招办。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结果由我所人教处通知考生;调剂生复试拟录取结果由中国林科院研招办经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并由我所老师逐一通过电话、短信、邮箱等方式通知考生,考生须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九、咨询、监督与申诉

我所安排纪检监察人员对复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考生若对复试结果存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具名向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生态所:

咨询及监督电话:010-62889058

邮箱:wuyaqi_1996@163.com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1号行政楼

中国林科院研究生部:

咨询及监督电话:010-62889030


附件:

1、《中国林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和复试知情承诺书》

2、《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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